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指出:“无党派人士是指没有参加任何党派、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
根据以上表述,“无党派人士”应当具有以下几个重要条件:
第一,无党派人士要具有无党派身份。这是首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就是说,并不是只要具备了无党无派身份,就是无党派人士。
第二,无党派人士须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社会影响。也就是说,具有了无党派身份和知识分子条件,不一定就是“无党派人士”,还必须在事业上作出成绩,在社会上有一定的知名度,在所联系的群众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第三,无党派人士主体是知识分子。这就是说,无党派人士不等于无党派群众。广大无党派的基本群众,从来就不是统战对象,当然也就不能称为统一战线意义上的“无党派人士”。
第四,无党派人士是不与其他统战对象交叉的人士,中央确定的新世纪新阶段15个方面的统战工作对象中,“无党派人士”是其中之一。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后,专门设立了无党派民主人士界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