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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

用新思想引领新时代宗教工作

2018年09月10日 15:27 王作安 点击:[]

努力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不久前国务院修订公布的《宗教事务条例》,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法定化、制度化,对于提高新时代宗教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认真组织好学习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宗教工作“三支队伍”的法治意识,提高宗教工作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增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依法办事意识。国家宗教局要抓制定新修订的《条例》配套制度,细化相关规定,便于实际执行。各地要抓紧调整、完善地方性宗教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使之与新的规定相一致。以公布新修订的《条例》为契机,切实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推动新修订《条例》的真正落地。

着力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要始终以“导”的态度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该保护的要保护好、该限制的要限制住、该打击的要打击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抓住宗教领域存在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推动宗教工作取得新进展。采取有效措施,抵御境外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的渗透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抵制达赖集团利用宗教进行的分裂破坏活动,打击境内外“三股势力”打着宗教旗号进行的暴力恐怖活动,依法制止非法宗教活动,维护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宗教领域的正常秩序。让宗教界人士懂得,依法处理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是对正常宗教活动的最好保护。让广大信教群众懂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是对自身合法权益的最好保护。

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这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任务。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使之成为他们的自觉追求和行为规范。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用团结进步、和平宽容等观念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支持我国宗教界开展宗教思想建设,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自觉抵制各种“去中国化”“去本土化”的错误主张。明确宗教团体的职能定位,真正发挥党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宗教界履行社会责任,正确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正确处理社会与宗教的关系,自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适应社会,主动服务社会,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参与扶贫攻坚。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要求,大力培养造就一支合格宗教教职人员队伍,为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提供人才保障。

做好团结广大信教群众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把能不能将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作为评价宗教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尊重信教群众的信仰和感情,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解决生产、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把“以人民为中心”的为民情怀贯彻到宗教工作中去,让广大信教群众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蒙骗拉拢信教群众,试图把信教群众变为同党和政府对抗的力量。鼓励广大信教群众把更多精力放到诚实劳动、勤劳致富上来,致力于共同创造现世幸福,齐心协力脱贫攻坚,一道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

(作者为国家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来源:《紫光阁》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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