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向民主党派支部(支社)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提交个人基本情况资料。
二、民主党派支部(支社)提出初步意见,与校党委统战部共同拟定考察对象。
三、 考察对象填写《河北工程大学民主党派发展对象登记表》,民主党派支部(支社)对考察对象进行培养,并报各党派市委会审批。
四、校党委统战部收到各党派市委会来函后,与申请人所在单位(部门)党组织共同对拟发展对象进行考察,所在单位(部门)党组织出具现实表现材料。
五、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校党委统战部将相关材料转交各党派市委会。
六、各党派市委会批复后,各民主党派支部(支社)将告知函交校党委统战部留存,同时交校档案室存入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