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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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河北工程大学关于向党外代表人士传达重要文件和邀请其参加重要会议的若干规定

2018年10月30日 17:14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全国高校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统战工作,充分发挥党外代表人士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特制定此制度。

1.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传达范围的规定,及时向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通报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和重大事项。

2.学校举行的有关重要会议和活动,应视情况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参加。

3.学校召开教代会、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考核会等,应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党外代表人士参加。

4.学校举办重要庆典、纪念活动,应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

5.各二级党组织按照本单位教学、科研实际,建立本单位党外代表人士参加重要会议和活动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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