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全国高校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统战工作,充分发挥党外代表人士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特制定此制度。
1.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传达范围的规定,及时向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通报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和重大事项。
2.学校举行的有关重要会议和活动,应视情况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参加。
3.学校召开教代会、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考核会等,应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党外代表人士参加。
4.学校举办重要庆典、纪念活动,应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
5.各二级党组织按照本单位教学、科研实际,建立本单位党外代表人士参加重要会议和活动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