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党外人士在学校建设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党外人士建言献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制定本项制度。
一、统战部负责党外人士意见建议的收集和反馈工作。
二、党外人士所提意见建议按照一事一案的形式,向统战部提交《党外人士意见建议处理反馈登记表》。
三、统战部根据意见建议内容,在初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对口单位,经分管统战工作的校领导批示后,送达受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如有需要,统战部可组织相关工作部门共同对意见建议进行答复。
四、受理部门一般应在两周内将处理意见或结果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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