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加强党员思想教育的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建设,支持和鼓励各党支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现就进一步规范组织党员外出教育培训作如下通知:
1.党支部书记作为组织党员外出教育培训活动第一责任人,应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保障活动安全有效。
2.党支部组织校外教育培训活动,应在活动举办前1周向党委申报,并提交《党员外出教育培训审批表》,每年每支部组织校外教育培训活动不得超过2次。
3.校外教育培训地点,必须为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如需留宿,不得超过1晚。
4.教育培训期间,不得变相搞任何形式的娱乐化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发放纪念品、土特产品,参加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饮酒。
5.党员活动经费使用,要本着勤俭、节约、高效、规范的原则,需符合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经费报销范围为:租车费、伙食费、住宿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等,报销金额在3000元以下的,由机关党委书记审批,并经组织部备案后到财务处报销;报销金额在3000元(含)以上的,由机关党委书记签字,并经组织部部长审批备案后到财务处报销。
附件:党支部校外党建活动审批(备案)表
机关党委
2019年7月10日